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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拆迁律师/征地拆迁律师/亳州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
2012-06-27 14:37:09 来源:
亳州拆迁律师/征地拆迁律师/亳州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
北京文薪征地拆迁律师团维权热线:13601297308
燕薪律师,男,汉族,中共党员,硕士,北京市亿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文薪征地拆迁律师团首席律师,国内最顶尖的征地拆迁律师。燕薪律师从1999年起开始研习法律,2003年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2004年执业,燕薪律师带领的征地拆迁律师团队具有七年办理征地拆迁案件的经验,独创性地运用组合诉讼的方式和征地拆迁案件行政化的办案模式办理各类征地拆迁案件,在全国征地拆迁客户中具有广泛的口碑,且胜诉率和结案率均遥遥领先于国内其它征地拆迁律师团队。
燕薪律师拥有丰富的庭审经验,在办案中,善于抓住案件的核心和要害,从最本质和关键的问题着手,燕薪律师办理案件认真负责,恪守勤勉尽责,一切以当事人利益为中心的原则,自执业以来,共代理征地拆迁案件四百余件,其它各类案件五百余件,客户对案件处理结果的满意度在九成以上执业信条: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永远做人民的律师,永远为弱势群体服务
近期部分征地拆迁案例
华中地区:
1、湖南拆迁:拒绝立项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确认违法。
2、湖北拆迁:公租房拆迁,获得满意的拆迁补偿。
3、湖南拆迁:三次补签补偿协议。增加拆迁款15万元。
4、湖南拆迁:100余户征地农户集体维权。每亩增加1万6千元征地补偿款。
西北地区:
1:甘肃拆迁:如何应对违法的拆迁裁决。
2、陕西拆迁:风景区违法拆迁,经法院三次审理最终撤销拆迁许可证。
3、青海拆迁:违法征地批文被省政府撤销。
东北地区:
1、辽宁拆迁:营业房拆迁,被拆迁人获得每年20万共40万营业损失补偿。
2、吉林拆迁:房改私房,获得与商品房同等待遇的拆迁补偿。
3、黑龙江拆迁:获得理想的原地回迁。
4、辽宁拆迁:多元诉讼,使委托人厂房补偿增加800余万。
西南地区:
1、贵州拆迁:规划许可证被依法撤销,从源头上遏制违法拆迁。
2、四川拆迁:十七户居民集体维权,原地回迁喜获更大面积房产。
3、重庆拆迁:500多平自建房,换得7套共800多平房屋置换。
华南地区:
1、广东拆迁:三年上访未解决,请律师维权后两个月彻底化解历史难题。
2、广西拆迁:5层楼的农民房,从140万补偿增加到300万。
华北地区:
1、北京拆迁:遏制裁决,获得涨幅100多万元的理想补偿。
2、北京拆迁:输了官司赢了钱。承租商户从0补偿到180万。
4、北京拆迁:法律维权。多补两套经济适用房。
5、北京拆迁:半个月紧急维权,拆迁补偿增两倍。补偿额提升到400万元。
6、河北拆迁:依次撤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拆迁许可证。
7、天津拆迁:50年私房被认定违章,经维权终获合理补偿。
华东地区:
1、山东拆迁:二破违法拆迁,力保营业用房。证明委托人店铺不在拆迁规划用地范围之内,最终使委托人店铺免于拆迁。
2、山东拆迁:从补偿10万到获补100万。获得了原来十倍的补偿。
3、山东拆迁:八农户获得房屋面积1.5倍的置换房屋。
为加快旧城改造和棚户区改造步伐,改善居民居住条件,提高中心城区基础设施配套水平,近日,亳州市出台了中心城区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暂行规定。
《暂行规定》规定,对列入中心城区旧城改造和棚户区改造范围的国有土地上所有房屋进行征收时,市、区政府应依法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评估,受委托的评估公司根据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以及占地面积、土地使用权等影响被征收房屋价值的因素进行市场价评估。评估结束后,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具有相应资质的拆除公司拆除被征收的房屋,被征收人不得自行拆除。
《暂行规定》规定,征收补偿安置实行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补偿安置两种方式。货币补偿安置,即按照被征收房屋及其附属物的评估价格给予被征收人一次性货币补偿。合法的临时建筑、简易房、厂房、仓储用房和部分拆除的房屋只予货币补偿。房屋产权调换安置,即对拆除整座房屋并要求实行产权调换的被征收人,按“征一还一,差价找补”的原则进行还原安置。差价找补按照被征收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和安置用房的市场价计算,结算产权调换的差价。并实行就近或异地安置的原则。
《暂行规定》规定,产权调换过渡期限内,征收人需支付被征收人一定的临时安置补偿费、搬迁补偿费、停产停业补偿费。从本户房屋征收起开始计算,房屋的过渡期限18个月,临时安置补偿费的发放标准按被征收合法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临时建筑、简易房除外),每月每平方米给予5元补助;搬迁补偿费的发放标准是住房每户400元,商业铺面房每户1000元;商业铺面房停产停业补偿费的发放标准为非主干道区域按被征收房屋实际经营面积,每15平方米确定1名从业人员,每人每月补助180元,主干道区域根据同类(区位、经营面积)被征收商业铺面房上年度实际平均租金的80%评估。
《暂行规定》规定,在规定期限内,对于不配合房屋征收的被征收人,市、区人民政府将依法下达征收补偿决定;房屋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应严格按照评估工作规程,坚持阳光操作,征收工作正式启动前,应将每户的评估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房屋征收部门及实施单位应依法实施征收,严格落实各项质量和安全措施,对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被征收人应顾全大局,支持项目建设,不得无理拒绝、阻挠征收工作,对围攻、辱骂、殴打征收工作人员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张启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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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来硕征地拆迁律师网 www.wenxinchaiqian.com原文链接:http://www.wenxinchaiqian.com/ch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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