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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拆迁律师/征地拆迁律师/西安贯彻执行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2012-02-27 16:30:08 来源:燕薪
西安拆迁律师/征地拆迁律师/西安贯彻执行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北京著名拆迁律师。燕薪律师,男,汉族,中共党员,硕士,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燕薪征地拆迁律师团首席律师,国内最顶尖的征地拆迁律师。燕薪律师从1999年起开始研习法律,2003年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2004年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1101200510330274。燕薪律师带领的征地拆迁律师团队具有七年办理征地拆迁案件的经验,独创性地运用组合诉讼的方式和征地拆迁案件行政化的办案模式办理各类征地拆迁案件,在全国征地拆迁客户中具有广泛的口碑,且胜诉率和结案率均遥遥领先于国内其它征地拆迁律师团队。
燕薪律师拥有丰富的庭审经验,在办案中,善于抓住案件的核心和要害,从最本质和关键的问题着手,燕薪律师办理案件认真负责,恪守勤勉尽责,一切以当事人利益为中心的原则,自执业以来,共代理征地拆迁案件四百余件,其它各类案件五百余件,客户对案件处理结果的满意度在九成以上。
执业信条: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永远做人民的律师,永远为弱势群体服务
近期部分征地拆迁案例
华中地区:
1、河南拆迁:拒绝公开立项,得到行政复议申请书答复书。
2、湖北拆迁:从土炮卫士到理性维权。促成当事人与对方在拆迁补偿协议达成一致,签订了书面协议。
3、湖南拆迁:两度补签增额补偿协议。补偿拆迁款8万。
4、湖南拆迁:十被征地农户的维权。增加了20万元征地补偿款。
西北地区:
1:甘肃拆迁:如何应对无法无天的拆迁裁决。破除强拆危局。
东北地区:
1、辽宁拆迁:尚未建起的商用安置房。拆迁人将放弃近乎10万元的房屋差价额,按每年15万元进行营业损失补偿。
2、吉林拆迁:拯救强拆命运下的厂房。40万元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
3、黑龙江拆迁:获得回迁安置的营业用房。拆迁人对当事人进行了原位置回迁安置。
4、黑龙江拆迁:嵌套式维权。厂房拆迁临危维权后补偿额速增一千余万。
西南地区:
1、贵州拆迁:被成功复议的用地批复。解决用地批复复议受阻。
华南地区:
1、广东拆迁:打好规划二审好翻身。上诉中级人民法院,最后裁定区人民法院重新审理城市规划局所作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行政行为。
华北地区:
1、北京拆迁:迅阻裁决,猛涨补偿。实现了高达220万元的理想补偿。
2、北京拆迁:协议书性质定乾坤。拆迁方履行以两间承租房取得的拆迁补偿款38万余元的价格拆除其所有房屋,以1997.64元/平米的价格选购新建小区特惠商品房三套的协议。
3、北京拆迁:输了官司赢了钱。承租商户从0补偿到270万补偿。
4、北京拆迁:法律代言。将补偿额度提升至210万元,并补充安置两套经济适用房
5、北京拆迁:半个月紧急维权,拆迁补偿速增两倍。补偿额提升到100万元。
6、河北拆迁:先后被判违法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拆迁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被撤、拆迁许可被判违法、裁决被判违法、强拆决定被判违法
7、天津拆迁:城管强拆拆迁户废墟重建房被判违法。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违法行政。
华东地区:
1、山东拆迁:二破虚假拆迁 力保经营用房。证明宾馆用地不在拆迁的用地范围之内,最终不再拆除宾馆。
2、山东拆迁:从获补40万到获补120万。另行提供与原厂房面积相同的土地用以重新建厂经营,并给予120万元货币补偿款。
3、山东拆迁:十商户的理想拆迁补偿之路。10商户中,2户的签约额高达100万元,另2户的签约补偿额则是80万元,其他6户也因房而异地取得了理想补偿,额度从40万元到80万元不等。
4、山东拆迁:事实与雄辩。企业拆迁补偿从20万增至200万。
5、安徽拆迁:裁决后维权实现高于市场价的补偿。高于市场价的75万元补偿款。
6、江苏拆迁:沛县最牛拆迁维权案。原地安置了三套商品房,并额外给予了一笔数目不菲的安置补偿款。
7、江苏拆迁:房屋被偷拆后的理想补偿。以两套面积均为140平方米的房屋以及8万元货币补偿的对价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
8、江苏拆迁: 金牌律师的谈判能力。 争取到近900万巨额补偿.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
市政发[2011]14号
颁布时间:2011-2-21发文单位:西安市人民政府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1年1月21日国务院令第590号公布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征收条例》),该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征收条例》在2001年国务院公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基础上做了重大调整,对进一步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维护和保障公共利益及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征收条例》,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征收条例》,做好人员培训工作
《征收条例》是在我国改革发展重要时期出台的,按照统筹兼顾工业化、城镇化需要和房屋被征收人利益,把公共利益同被征收人个人利益统一起来的总体要求,对征收主体、征收范围、征收程序、被征收人的补偿价格、做了重大调整,明确了政府是房屋征收与补偿的主体,规定了征收补偿的标准,规范了征收行为,强化了法律责任。
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要尽快作出安排,在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学习《征收条例》的同时,抓紧房屋征收管理干部和从业人员的培训,为我市全面开展房屋征收工作做好充分准备。
二、深入调研工作,制定各项配套政策
征收补偿工作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要切实履行全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职责,尽快制定出台《西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西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和《西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等配套性政策,为我市全面开展房屋征收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三、做好新旧条例衔接工作
《征收条例》在征收部门、征收程序、补偿标准等方面做了明确规定,在《征收条例》贯彻执行的衔接过程中,为切实做好新旧条例平稳过渡,确保房屋征收工作正常进行,市政府要求:
(一)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要认真贯彻落实《征收条例》,转变工作思路,进一步规范征收行为,加强房屋征收管理工作。
(二)按照法律不溯及既往的一般原则,同时考虑到对一个项目的所有被征收人补偿安置标准一致的原则,对《征收条例》施行前已审批的项目,按照原规定及《拆迁安置实施方案》执行,但不得采取行政强制拆迁。
(三)在我市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及配套政策未出台前:
1.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发布征收决定公告的重点项目及2011年1月21日前已取得计划、规划、土地批复的其他公益项目,对征收房屋价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2.2011年1月21日前已取得计划、规划、土地批复的非公益项目,项目单位对房屋的补偿价格,不得低于同类地区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四)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在征收过程中,按照廉租房、公租房的管理规定应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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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来硕征地拆迁律师网 www.wenxinchaiqian.com原文链接:http://www.wenxinchaiqian.com/ch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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