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著名拆迁律师网
获取律师电话请拨打
15811286610
梅州拆迁律师/征地拆迁律师/梅州市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2012-06-30 20:18:50 来源:
梅州拆迁律师/征地拆迁律师/梅州市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北京文薪征地拆迁律师团维权热线:13601297308
燕薪律师,男,汉族,中共党员,硕士,北京市亿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文薪征地拆迁律师团首席律师,国内最顶尖的征地拆迁律师。燕薪律师从1999年起开始研习法律,2003年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2004年执业,燕薪律师带领的征地拆迁律师团队具有七年办理征地拆迁案件的经验,独创性地运用组合诉讼的方式和征地拆迁案件行政化的办案模式办理各类征地拆迁案件,在全国征地拆迁客户中具有广泛的口碑,且胜诉率和结案率均遥遥领先于国内其它征地拆迁律师团队。
燕薪律师拥有丰富的庭审经验,在办案中,善于抓住案件的核心和要害,从最本质和关键的问题着手,燕薪律师办理案件认真负责,恪守勤勉尽责,一切以当事人利益为中心的原则,自执业以来,共代理征地拆迁案件四百余件,其它各类案件五百余件,客户对案件处理结果的满意度在九成以上执业信条: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永远做人民的律师,永远为弱势群体服务
近期部分征地拆迁案例
华中地区:
1、湖南拆迁:拒绝立项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确认违法。
2、湖北拆迁:公租房拆迁,获得满意的拆迁补偿。
3、湖南拆迁:三次补签补偿协议。增加拆迁款15万元。
4、湖南拆迁:100余户征地农户集体维权。每亩增加1万6千元征地补偿款。
西北地区:
1:甘肃拆迁:如何应对违法的拆迁裁决。
2、陕西拆迁:风景区违法拆迁,经法院三次审理最终撤销拆迁许可证。
3、青海拆迁:违法征地批文被省政府撤销。
东北地区:
1、辽宁拆迁:营业房拆迁,被拆迁人获得每年20万共40万营业损失补偿。
2、吉林拆迁:房改私房,获得与商品房同等待遇的拆迁补偿。
3、黑龙江拆迁:获得理想的原地回迁。
4、辽宁拆迁:多元诉讼,使委托人厂房补偿增加800余万。
西南地区:
1、贵州拆迁:规划许可证被依法撤销,从源头上遏制违法拆迁。
2、四川拆迁:十七户居民集体维权,原地回迁喜获更大面积房产。
3、重庆拆迁:500多平自建房,换得7套共800多平房屋置换。
华南地区:
1、广东拆迁:三年上访未解决,请律师维权后两个月彻底化解历史难题。
2、广西拆迁:5层楼的农民房,从140万补偿增加到300万。
华北地区:
1、北京拆迁:遏制裁决,获得涨幅100多万元的理想补偿。
2、北京拆迁:输了官司赢了钱。承租商户从0补偿到180万。
4、北京拆迁:法律维权。多补两套经济适用房。
5、北京拆迁:半个月紧急维权,拆迁补偿增两倍。补偿额提升到400万元。
6、河北拆迁:依次撤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拆迁许可证。
7、天津拆迁:50年私房被认定违章,经维权终获合理补偿。
华东地区:
1、山东拆迁:二破违法拆迁,力保营业用房。证明委托人店铺不在拆迁规划用地范围之内,最终使委托人店铺免于拆迁。
2、山东拆迁:从补偿10万到获补100万。获得了原来十倍的补偿。
3、山东拆迁:八农户获得房屋面积1.5倍的置换房屋。
关于《梅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法(送审稿)》及相关配套制度的意见
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市府办转来《关于征求<梅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送审稿)>及相关配套制度意见的通知》,要求对贵局起草的《梅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送审稿)》及4个相关配套制度提出修改意见。贵局已于2011年4月13日向我中心发出《关于征求<梅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送审稿)>及相关配套制度意见的函》,我中心已于2011年4月18日向贵局相应发出《关于<梅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法(送审稿)>及相关配套制度的修改意见》。鉴于我中心提出的修改意见并没有在市府办转来的送审稿中体现,现将我中心2011年4月18日提出的修改意见重新发给贵局,供贵局参考研究。
附:关于《梅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法(送审稿)》及相关配套制度的修改意见
二O一一年 月 日
关于《梅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法(送审稿)》及相关配套制度的修改意见
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贵局《关于征求<梅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送审稿)>及相关配套制度意见的函》收悉。经研究,提出如下修改意见:
一、《梅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法(送审稿)》的修改意见
1、第二十条第(三)点与国务院条例规定不符,建议修改为“征收国有单位的房屋只进行货币补偿”。
2、第五章附则增加房屋征收后的土地管理方式,增加条款“第四十五条 房屋征收后的土地应依法进行供应,属于经营性建设项目的,应纳入政府土地储备库,通过公开竞价方式出让。”法律依据:粤府办〔2003〕34号文。
二、《梅州市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规则(试行)(送审稿)》的修改意见
房屋征收整体工作未贯彻市委、市政府提出 “权力下放、重心下移” 的工作体制要求,建议重新明确市房屋征收部门与区政府工作职责。
三、《梅州市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标准(试行)(送审稿)》的修改意见
1、第四条第(三)点与国务院条例规定不符,建议修改为“征收国有单位的房屋只进行货币补偿”。
2、第八条第(三)点非房屋征收部门职责,此条款应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执行,建议删除。
3、第八条第(四)点已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已建房屋剩余间距用地,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仍应按具有资质的地价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进行补偿。
4、第十条第(一)点建议增加房屋产权人解除租赁损失补偿。
5、第十三条应延续东片改造等项目征地的做法,建议以货币补偿方式征收的房屋,按规定时间搬迁的才给予奖励。
6.第十九条建议修改为“征收集体土地中拆迁农民住房的,在城市远郊和农村地区,采取迁建安置方式,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房屋拆迁按建筑重置成本补偿,宅基地征收按当地规定的征地标准补偿;在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采取货币补偿的方式,由被拆迁农户自行选购房屋或政府提供的安置房,被拆迁农户所得的拆迁补偿以及政府补贴等补偿总和,应能保障其选购合理居住水平的房屋。具体由梅江区人民政府另行规定。”法律依据:国土资发〔2010〕96号.
- 大家都在看

文章来源:来硕征地拆迁律师网 www.wenxinchaiqian.com原文链接:http://www.wenxinchaiqian.com/chai

- 时评律师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时评律师:高文龙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时评律师:李顺涛
擅长领域: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罪与非罪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